
《四川省虛擬電廠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方案》下發!附指南
6月25日,四川省發改委、能源局聯合下發《四川省虛擬電廠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方案》。提到,構建“1+N”虛擬電廠管理服務體系。依托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1個省級虛擬電廠運營管理平臺,與電力交易平臺、電網調度控制系統以及各虛擬電廠運營商平臺互聯,為全省N個虛擬電廠提供運營商平臺接入、資格審核、能力校核、運行監測、運行效果評價等服務工作,實現全省虛擬電廠的統一管理、統一服務。
到2027年,虛擬電廠管理與市場交易機制不斷深化,全省虛擬電廠規范化、市場化發展,總體可調節能力力爭達到四川電網最大用電負荷的3%,充分發揮虛擬電廠在增強電力保供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完善電力市場體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虛擬電廠運營商通過省級運管平臺向負荷管理中心提交接入申請,并上傳基本信息、運營商平臺信息、運營商平臺使用權證明(如軟件著作權、購買合同、租賃合同等)等相關資料。負荷管理中心對虛擬電廠運營商基礎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并將有關情況向省能源局報告
平臺接入。虛擬電廠運營商向省能源局書面報告建設情況(包括項目概況、系統建設方案、聚合資源類型及規模、能力校核完成情況等),申請正式接入省級運管平臺,與負荷管理中心簽訂負荷確認協議和平臺接入協議,上傳后完成虛擬電廠運營商平臺接入;按需接入電網調度控制系統,與調控中心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完成調度控制系統接入。
虛擬電廠運營商按照相應市場規則與聚合資源簽訂相關代理協議,作為獨立主體身份參與需求側市場化響應、電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等。其中,被售電公司代理參與電能量市場的電力用戶,可以被虛擬電廠運營商代理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和需求側市場化響應等調節性市場。
參與需求側市場化響應。虛擬電廠根據電網企業發布的需求響應范圍、容量需求、響應時段等信息,組織聚合資源參與響應。合理確定需求響應補償標準,反映虛擬電廠調節價值。(三)參與電能量交易。虛擬電廠在電力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開展購售電業務,應具備售電公司資質。現階段,虛擬電廠參與中長期市場參照售電公司有關要求執行,并適當放寬虛擬電廠中長期簽約電量比例限制。完善虛擬電廠參與現貨市場機制,合理確定結算周期,適當拉大現貨市場限價區間。
參與輔助服務交易。加快推進輔助服務市場向虛擬電廠開放,針對虛擬電廠特點完善交易品種和技術要求。建立完善適應虛擬電廠發展階段的考核機制,激發虛擬電廠調節能力。
虛擬電廠運營商及聚合發、用電戶的費用結算以電網企業計量裝置數據為計量依據,按照四川省電力市場交易規則以發、用電戶號為單元進行計量(上網和下網電量分別計量)、監測、結算。虛擬電廠運營商及聚合發、用電戶公平承擔市場運營費用等相應分攤費用,按照上、下網電量分別計算。
結算方式。交易中心根據虛擬電廠運營商簽訂的代理協議約定條款,負責向虛擬電廠運營商和聚合發、用電戶出具結算依據。虛擬電廠運營商相關費用結算至虛擬電廠運營商賬戶;聚合發、用電戶收益分別結算至發、用電賬戶,相關費用在電費賬單中列示。
結算考核。虛擬電廠運營商應遵守需求側市場化響應、電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等相關考核規則,承擔相應考核費用。